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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绘就乡村新“枫景”

时间:2023-09-26  来源:本网    字体显示: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的莲江村依五指山脚蜿蜒而建,勾勒出岭南村庄的灵秀与活力。

走进莲江村,古桥、古树、牌坊映入眼帘,老榕树下,村民们齐聚一堂聊家常,好不热闹。不远处的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驻莲江村法官工作室内,上演着温情的一幕幕。

今年2月,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出台创建“无讼村居”实施方案,聚焦创建标准、评选方式、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为村居提供创建工作指引。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莲江村委会、新洲村委会、横山居委会3个村居排查潜在矛盾42件,诉前调解处理纠纷124件,诉讼案件量明显下降,村居治理效果显著。

近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为莲洲镇莲江村委会、新洲村委会、横山居委会3个首批“无讼村居”授牌,并在莲江村设立全区首个“法官驻村居工作室”。

莲江村有了“法官驻村居工作室”后,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派驻法官驻村参与矛盾调处,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无讼”理念融入社会治理,让“法治细流”渗透到基层的每一寸土地,为乡村振兴绘制亮丽的法治底色。

以往,村里经常出现土地承包经营类的纠纷,往往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难解难分。”罗巨泉是莲江村的村居调解员,对调解工作有着独特的理解:“调解就是沟通,有效沟通就能水到渠成。”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莲江村的土地租金水涨船高,很容易产生经济纠纷。“这些纠纷有的发生在村民与村民之间,有的发生在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罗巨泉说,“农村的相邻权纠纷,表面上是‘事’,归根结底是‘情’。”

莲江村“法官驻村居工作室”成为打造“无讼村居”的基石。驻村法官、人民调解员、乡贤调解员、村居调解员、驻村居法律顾问等构成的多元解纷力量,建立起村居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机制,村民一旦发生了纠纷,第一时间就想到寻找驻村法官和调解员的帮助。

许多纠纷在调解下,当事人双方签下协议书,彼此握手言和,真正实现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无讼村居’并不是说这个村就没有诉讼,而是通过人民法院和驻村法官的力量,树立全程思维,前移司法服务,探索建立一体化在线调解平台,健全矛盾纠纷线索研判机制,在各乡村、社区设立‘法官服务站’,引导司法力量下沉一线,推进纠纷源头发现、源头化解。”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横山人民法庭副庭长韩蕾蕾说。

融入“无讼乡村”建设,法官不仅是案件裁判者,更成为乡村纠纷的化解者、治理的参谋者,让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图景生动呈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的愿景,正在莲江村蔚然成风。“首批‘无讼村居’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村居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1+6+N’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探索形成一条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枫桥经验。在首批试点基础上,斗门法院还将逐步扩大‘无讼村居’范围,推进‘一村(居)一法官’工作部署,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乡村治理提供参考路径。”斗门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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