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行业作为民生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后事”,是社会文明和人文关怀的体现。殡葬行业的规范运作对于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年来,殡葬行业的腐败问题屡见不鲜,这些问题行为不仅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还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整治殡葬领域的腐败乱象,是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群众权益的需要,更是推动社会进步、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这里希望通过分享一些殡葬领域腐败问题涉及的刑事犯罪案例,来起到警示行业从业者、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推动行业规范、震慑违法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作用。
02、受贿罪
被告人韩某智,男,1973年生,汉族,初中文化,原系南靖县殡仪馆办公组组长。南靖县殡仪馆系南靖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专门从事殡葬服务,其职责包括负责骨灰盒等丧葬用品的销售。韩某智于2002年4月以来先后在该单位担任驾驶员、车队队长、办公组组长等职。2006年12月南靖县福寿殡葬用品加工厂负责人张某1(另案处理)在时任南靖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兼任南靖县殡仪馆主任吕某(另案处理)的帮助下,取得南靖县殡仪服务站卫生纸棺的供货权。张某1中标后,先后找到南靖县殡仪馆驾驶员赖某友(另案处理)、吕某、韩某智,请三人在纸棺销售上给予支持和关照,并表示事后会给三人好处,被告人韩某智等人均表示同意。在2008年4月至2015年10月期间,韩某智先后收受张某1按上述约定比例送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2万元。韩某智在受聘参与殡葬服务工作过程中,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主管南靖县殡葬服务职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利润分成人民币42万元,应以受贿罪共犯论处,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巨大。2017年6月19日,韩某智犯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来源:依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