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烟,
想必大家并不陌生
但“上头电子烟”你未必了解
这种电子烟
实则是一种新型毒品
打着 “合法上头” 的名号,
里面添加了人工合成大麻素
....
因为披着 “潮” “酷” 的外衣,
极易诱导青少年踏入涉毒的陷阱。
海南儋州一名17岁少年,
因犯容留他人吸食“上头电子烟”
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案 情 回 顾
2021年7月9日,17岁的被告人林虎(化名)通过网络购买了“上头电子烟”,后由徐骁(化名,17周岁)代为接收。
徐骁收到卖家寄来的“上头电子烟”后,便从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到澄迈县金江镇找林虎。当日,林虎、徐骁欲入住澄迈县金江镇一酒店,因二人为未成年人无法办理入住。林虎遂联系朋友帮忙办理身份登记,由林虎支付房费,与徐骁入住该酒店。
期间,林虎和徐骁在酒店房间多次吸食“上头电子烟”。7月23日退房后,林虎、徐骁外出游玩。
当日17时许,林虎再次联系朋友帮忙办理身份登记,由林虎支付房费,与徐骁入住同一酒店。林虎再次与徐骁在酒店房间吸食“上头电子烟”,二人至次日16时许退房离开。
2021年7月30日,公安民警传唤林虎、徐骁到案。经检测,二人大麻ABP结果呈阳性。后林虎因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徐骁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
本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经儋州市法院审理,以林虎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来源:海南省禁毒办、广州禁毒)
吸食、贩卖“上头电子烟”
是违法犯罪行为!
林虎为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及毒品,
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毒品犯罪是不可触碰的底线,
年少无知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
就是增强辨别新型毒品的能力↓↓↓
什么是“上头电子烟”?
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合成大麻素,是一种类似天然大麻素的人工合成物质,它的危害性更大、精神活性更强。相关组织研究发现,它的精神活性要强于普通大麻素4到5倍,更高会强于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所谓的“上头”,就是毒品吸入人体后产生的短暂“快感”,而“上头电子烟”会比传统毒品更具有迷惑性和成瘾性,对人体危害也更大。
滥用者在吸食后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警惕“合法上头”的诱惑,
切莫盲目追求所谓的“上头”快感而以身试法!
如果在朋友圈刷到售卖“上头”电子烟,
广告语中包含“飞行”“飞行员”“快感”之类的词语,
一定要提高警惕!
遇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