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七夕节
和大家分享一个好消息
这次不是新人喜结连理,
而是……
近日,
一对白发苍苍的夫妻
满面笑容地来到
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向工作人员送上锦旗,
表达诚挚的谢意。
原来,
这对老人刚刚度过了
他们的金婚纪念日。
而就在今年七月,
他们达成了许久以来的心愿
——成功补领结婚证
今年五月,两位老人来到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向工作人员咨询补领结婚证的业务。在一番交谈后,工作人员了解到,两位老人早在70年代初就在江西老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四十多年过去了,结婚证已经遗失。为了弥补遗憾,老人决定在金婚之际申请补领。
按照补领结婚证的手续规定,老人需持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才能办理。考虑到历史久远、档案难以查找,且老人年迈、疫情影响出行不便,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主动提出帮助。
一个多月来,登记处多次联系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档案馆,对方均回复因未存有该年份档案无法受理。工作人员又细心询问老人当时是否在公社登记,同时发函联系当地街道核实处理。
每次沟通后,工作人员都及时打电话告诉老人查档进度。期间老人的心情也会因查档遇阻而焦躁,工作人员耐心安抚,表示会尽最大努力协调沟通。
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香洲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最终确认了老人结婚地现所属街道,并与对方多次沟通,协助出具了结婚档案遗失证明,为老人成功补领了结婚证。
“感谢这里真诚热心的工作人员,帮助我们达成心愿!
这本结婚证太有意义了!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金婚礼物!”
一不小心被喂了一波“狗粮
不只是这样!
小编还贴心为你准备了“干货”!
这时候可能有小伙伴会问,申请补领结婚证麻烦吗?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关于补领婚姻登记证
(结婚证、离婚证)的常见问题
Q1: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Q2:补领婚姻登记证有哪些受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的;
(四)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等证明材料。
Q3:申请补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内地居民提供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证件原件。
(二)现役军人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香港、澳门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澳门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四)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居民身份证件。
(五)华侨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
(六)外国人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七)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八)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婚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红色油印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九)相片。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3张2寸双方近半年拍摄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申请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半年拍摄的免冠红底照片。
Q4: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一)申请人持证件证明材料、到原结(离)婚登记机关或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二)婚姻登记申请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由声明人在监誓人(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在"声明人”一栏签署委托人姓名、受托人的姓名并按指纹、书写当天日期;
(四)婚姻登记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补领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离)婚证;不符合补领条件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