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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高效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表时间:2026-10-08 来源:广东政法网

8月19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强调高质高效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清除一切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

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回应群众期盼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黑恶犯罪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复杂性,传统黑恶犯罪尚未根除,新型黑恶犯罪又浮出水面。此次专项斗争,就是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基础上,根据黑恶犯罪新趋势新特点作出的一次深化惩治行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人口第一大省,广东迅速动员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不久前,省公安厅公布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集中收网行动战果,一举打掉新型黑恶犯罪团伙90个,破获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各类刑事案件3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1名,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一大批,强力震慑了涉黑恶犯罪,有力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从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持续推进,到新一轮专项斗争的精准深化,传递出清晰而坚定的信号:扫黑除恶不是一劳永逸的速决战,而是久久为功的持久战。如何高质高效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把握总体要求,在“深化”上下功夫——

扫黑除恶必须坚持集中性攻坚与常态化整治相结合。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要深入研究当前涉黑涉恶犯罪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新规律,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不断提高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把污泥浊水荡涤干净。

突出打击重点,在“精准”上求实效——

此次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恶意索赔、非法催收、劳务碰瓷、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涉网黑恶势力,大肆实施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的黑恶势力。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扫黑除恶深入开展。同时也要看到,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基层、筑牢基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强化法治保障,在“长效”上固根本——

黑恶势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绊脚石”。打一场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攻坚战,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提高依法打击、依法防控、依法治理黑恶犯罪的能力。比如,善于通过科学立法解决扫黑除恶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丰富依法惩治黑恶犯罪工具箱;善于通过严格执法解决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坚持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加强源头治理;善于通过公正司法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形成有力震慑;善于通过全民守法夯实扫黑除恶的法治基础,增强全社会依法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决心。

罡风荡污浊,正气朗乾坤。高质高效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终是为了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一批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切实做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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